岁月如歌,矢志不渝。位于泸县东部的云龙镇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心怀梦想,坚守初心,在追寻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在中央“一号文件”指引下,他们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工作目标,通过一系列探索和实践,深度参与社会基层治理,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他们像一群追逐梦想的风行者,用内心深处那种对法律朝圣般的虔诚,诠释着新时代法院人的责任与担当。这群人,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云龙法庭人。
他们走田间进地头,护航产业振兴“接地气”
“谢谢你们,感谢你们经常来给我们指点迷津……”临行前,扶贫产业园负责人对云龙法庭法官一行不停地表达谢意。时针调拨至2021年的3月,时值春耕时节,云龙法庭法官为不打扰村民耕种,主动走进战旗村扶贫产业园,就地与园区负责人沟通交流,针对产业园当前面临的春耕生产物资购买、工人劳务合同及工资支付等法律问题和产业园区今后可能遇到的荔枝销售模式、销售合同拟定的注意事项、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等问题向园区负责人进行了普法答疑。
“你们当时约定了培育花菜苗交付时的高度没有……”2021年10月,云龙法庭辖区内某育苗合作社因承揽育苗问题与甘肃省一蔬菜大棚种植户李某产生承揽加工合同侵权责任纠纷。为全面了解案情,云龙法庭承办法官带着书记员,第一时间深入育苗大棚,实地勘验蔬菜苗生长、受损情况,进而针对性开展调解工作。
无论是为扶贫产业园指点迷津,还是高效化解涉农经济纠纷,都是云龙法庭护航辖区乡村产业振兴的掠影。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要保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与之相匹配的司法服务不可缺位。云龙镇是泸县农业大镇,为优化乡村营商环境,促进产业振兴,云龙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主动对接云龙镇党委政府,推行“院企联动”“院村联动”,走进辖区产业园、农业合作社、村委会等,主动当起了“助农兴业法律顾问”,积极助力云龙镇乡村振兴示范镇成果巩固,全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精准对接乡村产业振兴,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他们俯下身子促调解,助力乡村治理“添朝气”
“老乡,土地承包补偿款你领到没……”岁暮将至,川南的深秋已有丝丝寒意,云龙法庭庭长陈明金等来到毗卢镇莲花村,挨家挨户调查耕地除草补偿款落实情况。
2016年9月,被告泸州某农业有限公司租用原告毗卢镇莲花村某农业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21.57亩,用于种植油用牡丹,并订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租赁期40年,租金91,858.52元/年,每年10月前逐年支付当年租金。后因土地不适宜种植油牡丹,被告将其不再承包原告土地并按35元/亩作补偿用于除草的要求告知该村村委会。村委会遂组织在家社员开会说明情况,参会社员一致同意被告请求,时任社长的彭某随即将补偿款发放给租地的社员。之后社员张某不满补偿事宜,于是原告在2021年8月14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起诉事宜后,诉至本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主动前往该村实地调查,多方询问村民全面了解情况,同时认真倾听当事人双方真实想法,找准案件争议焦点,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找到症结,圆满化解该案。
“乡村振兴,要求人民法庭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中。面对村民普遍关注的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出租、宅基地改革等涉农案件,我们通常会采取实地查看、走访询问等方式开展调处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样才能更好地还原事实真相,为依法妥善审理涉农纠纷奠定基础。”云龙法庭庭长陈明金对于农村案件的“办案经”有许多的感悟。“有时我们也会采取邀请乡贤等身边人参与案件调处、判后答疑等方式,实现定分止争、以案普法。在无形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司法工作的具体案件中,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的确,在基层法庭仅坐堂办案是不现实的,云龙法庭庭长陈明金深知基层审判难点。为推进乡村有效治理,该庭积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走出去”,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积极推行“一村一法官”机制,建立“一村一法官工作室”,法官每月到联系村开展“送法上门服务”2次以上,把法庭工作的触角延伸到辖区的每一个村社,充分发挥“联络员、调解员、宣传员、服务员、培训员”五大职能作用,织密多元解纷网,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发生,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就地化解”。现在,该庭每年实现上门立案100余件次,上门调解150余件次。
他们“沉浸式”普法,助力乡风文明“增底气”
云龙法庭干警除了注重基层综合治理外,对巡回审判也有着深深的“执念”,他们一直坚持前行在巡回审判路上。“巡回审判不仅是审判,它是最“沉浸式”的普法方式,是真正适宜于提升村民思想道德素质,改善乡风文明的一剂良药。”陈明金说。近三年云龙法庭通过“背包法庭”“坝坝法庭”等模式,通过“巡回审判+判后答疑”办理各类案件530余件次。
2020年12月,云龙法庭收到一起86岁老人状告三个子女互相推诿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纠纷案件。立案后,云龙法庭考虑老人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同时希望达到“开庭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决定把法庭搬到老人家中。起初,三个子女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毫不退让。承办法官和他们拉家常、讲事实、谈人生百味,让他们回忆父亲年轻时照顾他们的点滴,劝说他们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终于打开三个子女的心结,化解了该起纠纷。
“我当了近10年村支书,我们村越来越和谐了。”莲花村老支书李某某说,“以前村民间稍有言语不合就对骂,甚至打架,这几年法官们经常上门搞‘坝坝法庭’,‘普法宣讲’,村里风气感觉越来越好了,大家都更加知法懂法守法。”
云龙法庭干警来到老百姓中间,主动以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判后答疑、普法宣讲、法治坝坝宴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与村民近距离接触,既引导村民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传承提升农村优秀文化传统,让村民能够面对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温度,为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提供了精准司法服务和良好社会环境。同时,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源头化解家事、邻里纠纷,依法治理厚葬薄养、天价彩礼、干预婚姻自由、人情泛滥等陈规陋习,引导村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云龙法庭主动与辖区村两委商讨,共同优化‘村规明约’内容,由“村干部+法官”常年双向监督落实,用‘法治+德治+自治’的方式助力打造无讼村居,推进移风易俗,让“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这一乡村文明新风尚,在辖区广袤大地上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