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关于进一步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的通告
(2022年第2号)
按照《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更加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恢复交通运输秩序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正常流动
市外来(返)泸车辆、人员落实“入川即检”“入泸必报”后入泸。离泸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市内区县之间车辆、人员正常流动。国庆假期,倡导市民就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市跨省出行。
二、落实“入川即检”“入泸必报”
市外来(返)泸人员在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普通国省干线省界入口自觉接受“4查1扫1检”,即:查验“风险城市旅居史”、行程卡、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省外旅居史人员扫“入川码”、省内市外旅居史人员扫“场所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报备;省外旅居史人员就地免费核酸检测1次并自觉做到“3天3检”,省内市外旅居史人员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就地免费核酸检测1次。
市内旅居史人员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和高铁站出口自觉接受行程卡、健康码查验。
“入川即检”查验点发现红码或中高风险旅居史等风险人员,由属地按规定实施管控。与毗邻省、市接壤的其他道路,由区县视情况加强疫情风险防控。
三、有序恢复客运服务
按规定有序恢复跨省、跨市道路客运(含包车)、公交车、巡游车、网约车、渡船服务,道路客运(含包车)、公交车、渡船客座率控制在75%以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前往中高风险区。乘坐飞机、高铁、跨市(州)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本通告自2022年9月22日6时起施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作及时动态调整。其他交通运输组织和管控措施按照9月16日《关于有序恢复泸州市交通运输组织的通告》执行。
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2022年9月22日
本文来源于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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