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司法公开,加强执行公开和监督力度,龙马潭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9月27日,龙马潭法院邀请两名区人大代表随同执行法官前往执行现场,监督执行法官现场执行行为。 据悉,文某某与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文某某应偿还魏某某借款本金37000元及利息,但文某某未按期履行,魏某某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文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其仍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其间,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文某某位于龙马潭区某小区的一套住房。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9月27日下午3时,执行干警在大人代表见证下来到龙马潭区某小区内。在对执行现场进行勘查后,发现被执行人文某某本人在家中,随即将文某某拘传至龙马潭法院。经执行干警耐心地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文某某认识到自己未积极履行义务的错误行为,当即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承诺积极筹款在拍卖前偿还完债务。若未按期履行义务,法院将拍卖其房屋偿还债务。 文/图:龚鹏 文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