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泸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管控、强化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等四个方面,开展为期一年的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点击查看具体详情)
《方案》明确,要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设计单位责任、施工单位责任、监理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发包制度,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直接发包预拌混凝土、防水等专业分包工程。设计单位强化设计质量管控,注重住宅内部功能设计,对住宅工程施工重点、难点以及易产生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常见问题的部位提出具体的细部构造和节点做法,提升设计标准。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质量管理,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合同实施监理,强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落实,督促质量问题整改。
在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管控方面,《方案》明确从全面推行管理标准化、严格建材质量管理、强化样板引路制度、全面推行“三个制度”、加强常见问题治理、加强功能性及安全性试验检验、加强分户验收管理、加强竣工验收管理等8个方面进行管控。并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信用管理、规范质量投诉处理、支持创建优质工程等方面强化监督管理,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或到岗不履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开展住宅分户验收、未落实商品房交付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不积极配合的项目及相关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将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企业和个人并进行信用惩戒。
此外,《方案》还从质量信息公示、落实交付使用前查验制度、做好质量保修、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强化了社会监督。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泸州住建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