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权,颁铁证”泸州市农房登记全面展开

来源:泸州新闻网 作者:黄辉耀 屈德辉 杨晓雪 发表时间:2013-03-11 15:08

产权问题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时至今日,农村土地产权模糊状态还没有根本转变过来。通过产权改革,让农民成为集体经济的投资主体、决策主体和经营主体,明晰集体和个人的产权,无疑有助于解决由农村向城市化发展中的各种矛盾,有助于统筹城乡发展。        3月1日,2013年泸州市农房登记工作会议在市房管局召开。会议总结了在过去一年里全市农房登记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区县交流了对农房登记工作的经验和方法进行,并对农房登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背景:农房登记 引领农村发展飞跃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农房建设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市农民财富积聚的主要载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开展农房登记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财产权,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履行政府服务职责的重要体现;是引导村镇建设按照规划有序开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和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的有效抓手;是探索构建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产权处置机制,促进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由资产转变为资本,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活跃农村经济的必要前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今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强调,并进一步作了部署。文件提出: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        这也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7年聚焦“三农”问题。也表明着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在新形势下虽然在发生着不断地变化,但其一直是国家关心的大事要事。尤其是土地问题,一直牵动国家、政府、百姓的一条重要神经。

现状:制定目标 农房登记全面开展         去年,我市拉开了农房登记工作的序幕,现已有了显著进展。其中,泸县、江阳区、古蔺县农房登记工作走在了前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泸县农房登记试点已经完成1684户的颁证工作,约占试点镇可颁证的10%,开了个好头,获得了很多有益的经验;纳溪区经费基本落实,对工作人员的已进行政策法规、技术规程及操作实务等方面的培训,并且已完成试点镇农房的测绘达到78.88%;其他区县也为农房登记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积累总结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据了解,我市自农房登记工作开展以来,已拟定《泸州市农房登记指导意见》,对农房登记目标任务、原则、实施步骤、注意事项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同时,为保证农房登记工作在确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市房管局于去年年底向各区、县下发了《农房登记试点工作进程计划表》和《农房登记工作全面铺开进程计划表》,并依据计划进程表,在《泸州市农房登记动态》定期公布各区县计划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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