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房地产新政下:购房补助 一、 什么时间内购房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1、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期间,在主城区范围内里购买进入政府补助项目目录库范围的新建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房人不受地域和户籍均可申请购房补助 2、2016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在主城区范围内,购房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稳定经济增长的意见》(泸市府发[2016]5号)文件执行(即按照去年200元/㎡补贴执行)。(详情) 二、购房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1、普通购房者购房 凡在泸州市主城区范围内里购买进入政府补助项目目录库范围的新建商品住房、商业、办公用房的(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户200元/㎡补助,政府给予200元/㎡补助。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购房补助合计不超过10万元(注意: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可以享受购房补助,但新建商住楼按比例配建的车库(位)等其他用途的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助) 2、被征收户购房 凡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后,在泸州的主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凭被征收人购房合同和正式购房票据,按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300元/㎡补助;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户,在政府补助项目目录库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另行享受政府和开发企业给予的各200元/㎡补助。 3、农民购房 农民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且将户籍迁入购房所在地转为城镇户籍的,在享受购房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政府另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助。 (注意:购买二手房不能享受购房补助,同时购房补助不受购房套数和面积的限制) 三、 泸州主城区范围包括哪些? 泸州市主城区范围即泸州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 四、 什么是商品房政府补助项目目录库? 商品房府补助项目目录库是由房地产行业管理部门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并提供房源进入目录库,购买进入目录库的商品房才能享受政府和企业提供的购房补助。 购买未进入政府补助项目目录库内的新建商品房不享受政府补助。 五、 申请购房补助需要提供什么申报材料? 1、购房补助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3、《商品房买卖合同》(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4、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证明(原件);5、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六、购房补助在哪里申请? 1、普通购房者 购房补助可以由所购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集中申请,也可以由购房者自行申请,持相关申报材料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申请办理,受理及审核时限为10个工作日。审核合格,通过各区购房补助发放资金专户,发放到购房人账户。 2、被征收户 被征收人符合相关条件领取300元/㎡补助的,凭被征收人购房合同和正式购房票据,到各区征收部门提出申请。 七、 购房补助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补助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泸州房地产新政下:公积金 一、 公积金贷款首付是多少?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无住房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有一套住房贷款余额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上浮10%,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支持再次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缴存职工家庭成员(父母和子女)两人或两人以上正常缴存公积金,共同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购房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三、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吗? 推进异地贷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简化哪些公积金申请的手续 1、取消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2、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实现“零收费”,减轻贷款职工负担;3、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住房,未能及时提供销售票据的,缴存职工可凭《商品房买卖合 同》、网签备案表、正式购房收据、身份证提取公积金。 个人购房新的税费政策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人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 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