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春节临近
有市民近日
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询问
泸州春节能不能放烟花爆竹?
对此
泸州市公安局进行了回复
1月1日起
泸州逐步推进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
全域划定为禁燃禁放区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10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建议的函》(川环委办〔2021〕24号),要求我市纳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区县(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全域划定为禁燃禁放区。
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要求,我市在现定的禁放区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全域禁放,“三区一县”2023年1月1日起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合江、叙永、古蔺于2023年7月1日起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本文来源于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