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大力促进中秋国庆期间商文旅消费升级,推动泸州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日前,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印发《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惠享泸州·双节同庆”促进商文旅消费十条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01 丰富商文旅消费产品供给
聚焦汽车、家电、餐饮、家居等重点消费,突出老字号及国潮品牌、特色餐饮小吃、休闲出游出行、地方名优特新产品等消费新热点,组织引导市域内的优质商超、餐饮、汽车、宾馆等商务企业,以及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消费新场景、网红打卡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民宿、影院、书城、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旅消费场所在中秋国庆期间开放开业,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多更好的消费去处。
引导和鼓励全市商务、文旅企业在国庆中秋期间进一步丰富优质产品品类,确保数量供给,以质优价好产品激发广大市民和游客消费欲望。鼓励各区县和商务、文旅企业开展各类宣传营销活动,丰富中秋国庆假日期间产品供给。
02 开展商文旅产品促销活动
广泛动员商场、超市以及A级景区、文旅消费新场景和网红打卡点、特色旅游商品等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组织开展贯通线上线下、涵盖城乡、多元融合的多层次、宽领域、长时间的“惠享泸州·双节同庆”消费促进系列活动,满足不同群体、不同时段的消费需求,充分激发全市消费潜力。
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促销力度,支持各区县举办品牌车展、汽车下乡、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试驾等。
联动相关部门、区县和企业,精心策划汽车文化节、露营烧烤音乐节、“万人赏月诵中秋”等文旅节会、非遗展示展演、民俗表演巡游、民俗文体竞技、商品展示展销、打折让利互惠等活动100场次。
03 实施文艺促消费举措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在街头、商圈、景区等人流聚集场所开展艺术表演促消费活动10场以上。
指导区县、社会演艺教育培训机构到企业和商圈,采用音乐、舞台、戏曲、魔术等特色文艺表演的形式,开展“进景区景点”“进消费场景”“进商圈商场”“进城市公园”等“文艺新五进”活动不低于30场。
组织开展夜市文化节、酒吧文化节、书香夜读时、夜间集市汇等有主题有品质的夜间文艺消费活动,打造夜间消费新场景,点亮酒城生活“烟火气”。
04 推出非遗美食套餐
鼓励餐饮协会、餐饮企业、景区、公园等推出适合不同消费群体的特色美食、非遗餐宴,不断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扩大“泸菜泸味”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美食体验新消费场景。
在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期间,全市16家非遗体验基地开展非遗传播传承和实践体验活动,“泸州记忆 非遗·文创集市”将开展“我是非遗传承人”——传统手工体验课堂,通过系列非遗体验实践活动,提升游客对传统文化的感知和认识,增强文化自信。
05 优化节日游点位线路
围绕服务游客宗旨,优化推出红色文化、白酒文化、长江文化、康养文化、家教家风、爱国主义教育、科普教育、亲子研学八大主题100个优质点位,并附上点位简介及联系方式,方便游客轻松出游。
引导旅行社深入机场、高铁站、高速服务区、高速进出站口、酒店等开展互动宣传营销,推介组团游、自驾游、亲子游、深度休闲游等产品,不断优化点位线路。 06 发放商文旅消费券
市商务会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工会、银行和各类市场主体,在云闪付APP、美团APP、建行生活APP等平台上发放500万元“惠享泸州·双节同庆”商文旅消费券,进一步刺激全市消费提振恢复。鼓励区县积极发放商文旅消费券,支持各类消费企业开展优惠券发放、打折促销等活动,全面促进全市商文旅消费水平升级。
07 推出节日游优惠政策
节日期间,全市开放的7个收费A级景区,对云贵川渝文旅发展联盟成员地区及浙江丽水等合作城市来泸游客实行免门票或5折优惠措施。
对招徕市外游客在市内饭(酒)店住宿1晚并游览市内1个及以上收费景区(点)的,按20元/人对地接旅行社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家。
08 强化商文旅节日服务
各区县和各商务、文旅企业要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岗”和“志愿者服务岗”等服务,进一步优化对消费者服务水平。
各区县要组织交通、交警、运管、城管等部门加强交通疏导、事故快处,要想法增设临时停车位,支持鼓励城区相关单位对外提供免费停车服务,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服务能力。开展温馨宣传短信定制服务,通过三大运营商大数据发送所有到泸游客,给游客“回家”的温暖。
09 增强商文旅宣传
强化商文旅消费活动的宣传引导,借助各级媒体扩大宣传、提高影响力,利用泸州发布等新媒体平台、成都宽窄巷子户外宣传平台和三大运营商信息平台,通过“安逸走四川·微醺在泸州”文旅宣传视频以及图文信息、朋友圈广告等,及时向市民和游客推送商文旅产品、精品线路、消费政策、特色美食、节庆活动等信息,畅通游客出行消费渠道,提升商文旅消费体验感。
10 抓实安心消费保障
联合市场监管、商务会展、文化广电旅游、消防等部门,对全市商超、旅行社、涉旅交通要道、A级旅游景区、旅游住宿业、营业性演出市场、游乐场所、文博场馆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
妥善处置商文旅市场举报投诉,全面加强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节假日期间商务、文旅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努力为游客提供“安心”“舒心”“放心”“暖心”的消费环境。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文旅泸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