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川渝两地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川渝交界水域的巡护监管及上下游、左右岸的协作联动,近日,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川区林业局相关人员到江津交流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地区水域协作联动工作。
川渝两地一致提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鱼类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林草植被恢复以及宣传引导等,紧盯跨省(区、县)交界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等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水域,建立川渝长效合作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共享信息情报、同步宣传发动、联合巡护检查,确保上下游协作、左右岸联动,有效遏制捕捞垂钓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好鱼类资源,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永川区林业局、江津区林业局三方签订《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战略合作协议》,在珍稀鱼类保护区总规编制、科研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巡护检查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协议签订旨在保护长江干流川渝交界水域密布大型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等鱼类重要生境,这一保护区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境内生长着长江鲟、胭脂鱼等珍稀特有鱼类。
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启动以来,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联合泸州、永川、江津两省三地林业部门建立起“共建共管、联防联治”机制,持续巩固“十年禁渔”成果,积极保护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生物多样性。
下一步,川渝双方相关单位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并积极推进保护区基础设施和条件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