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江安:“小岗位”点亮脱贫户群众“薪”希望

来源:川南网 作者:郑杰 李研秋 冯继原 发表时间:2024-10-16 09:08
   今年以来,江安县创新设立文明实践“小橘灯”、文化活动“小蜜蜂”、扶弱济困“小雷锋”等多类型的精神文明岗,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岗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就业、助力脱贫群众增收中的积极作用,让文明之花在基层绚烂绽放。
 
   10月12日,在下长镇永利村欢声笑语很是热闹,村里正在开展重阳节庆祝活动,村民们欢聚一堂,载歌载舞,欢度重阳。而在人群中,一个身材瘦小,臂戴红袖标,身着红马褂的年轻女子游走在活动现场很是显眼。
 

 
   “以前家里面十分困难,自己又是残疾人,村上设立了精神文明岗,聘请我为文化活动‘小蜜蜂’,现在在村里协助搞一些活动、整理图书等等,既丰富了自己的精神生活,也能增加自己一些收入……”谈起精神文明岗建设,下长镇永利村村民徐代琼深有感触。
 
   “下长镇结合镇上和村上的实际,通过设立精神文明岗,化解脱贫户、监测户的就业难题,让他们主动摒弃了‘等靠要’等落后思想,形成了勤劳致富的良好氛围。”下长镇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这两天正是再生稻收割的季节,在怡乐镇长沙村的稻田里,春耕秋收“小帮手”李廷芬正在帮着农户收割再生稻。“我年纪大了,外出打工不太现实,在本地找合适的工作也不容易。有了春耕秋收‘小帮手’这个岗位后,村上有事儿我就去帮忙,既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还可以照顾家里,一举两得。”在稻田边忙碌的李廷芬笑着说。
 

 
   春耕秋收“小帮手”精神文明岗主要协助村上做好农时三农服务,开展撂荒地治理,春耕秋收应急抢收抢种等。怡乐镇按照“因事设岗、因需设岗、定岗不定人”的原则,采用“自主申报+村级摸排+镇级审核+县级审定”方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用人计划,做到岗位设立科学,人员聘用合理。
 
   “今年怡乐镇共设立精神文明岗2个,聘用4人,其中春耕秋收‘小帮手’岗位聘用3人,阳光护苗‘小卫士’岗位聘用1人,提高了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率。”怡乐镇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走进迎安镇安宁村,阳光护苗“小卫士”夏跃相正在对重点学生家庭开展走访,了解其家庭动态。除了日常的家庭走访,夏跃相的工作内容还包括上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巡查和劝导;重点路线安全巡查,排查化解涉生矛盾纠纷,重点时段看护重点儿童等。
 

 
   “我是脱贫户,家里有个80多岁的老人,平时要照顾他,所以不能出去打工。非常感谢政府给我们提供的这个岗位,让我们有了一定收入来源补贴家用。”夏跃相说道。
 
   “迎安镇总共设立了9个精神文明岗,并严格实行公岗人员的考勤打卡,对他们实行‘按日计薪,按月支付’,确保我们的精神文明岗位真正地落到实处,起到实效。”迎安镇副镇长雷茂婕介绍道。
 

 
   截至目前,江安县共设立精神文明岗位139个,吸纳188名脱贫户监测对象务工,已发放工资62.21万元。各镇坚持把“精神文明岗+就业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通过选好、管好、用好精神文明岗,助力困难群众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让“小岗位”充分发挥大作用,成功收获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双重硕果。
 
   文/图:郑杰 李研秋 冯继原 (江安县融媒体中心 供稿)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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