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酒城交警微信公众号消息
泸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决定在酒谷大道四段与乐学路交叉口等
10处地点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具体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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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实地勘察和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在酒谷大道四段与乐学路交叉口等10处地点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3年9月15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3年10月15日正式启用。
二、地点
1、酒谷大道四段与乐学路交叉口;
2、酒谷大道二段与江南路四段交叉口;
3、酒谷大道一段与沙坪路交叉口;
4、酒谷大道五段与泰港北路交叉口;
5、金沙路与林海南路交叉口;
6、江南路四段与银沙路交叉口;
7、蓝安路二段与荆山路交叉口;
8、迎宾路邻玉小学门口;
9、花果路;
10、蓝星街。
三、抓拍范围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2023年9月15日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酒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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